科技需要年轻的接班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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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大众创业,万众创新”,中国社会的第四次创业大潮正兴起,舟山也涌现出了一批批创业“弄潮儿”。日前,我市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从促进创业担保贷款发展、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、创新创业融资模式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、加强创业平台建设等方面,为初创者插上腾飞翅膀。

  据了解,此次创业扶持对象为今年1月1日以后初次创业的人员(不包括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兼职创业的人员)和登记注册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业,个体工商户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。申请享受扶持政策的期限为初次创业或登记注册3年内。

  《意见》明确,城乡劳动者创业(以下简称“创业者”)自筹资金不足,且创业项目为我市当年产业导向目录中非禁止、非限制发展的,可在创业地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;合伙经营的贷款额度可提高到不超过60万元。

  根据该《意见》,对在校大学生、毕业10年内高校毕业生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、退役军人、持证残疾人(以下统称重点人群)和贷款额度在10万元(含)以下的实行全额贴息,其他实行50%贴息。予以贴息的利率可在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,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。

  同时,本市户籍创业者实际创业经营满6个月后,可在创业地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奖励,其中重点人群享受奖励8000元;实际经营满1年后,可在创业地享受场地租赁补贴,补贴标准为年租金的20%,年补贴最高额为6000元,其中重点人群年补贴最高额为12000元,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。

  “互联网+”时代,我市还将积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。创业者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农村电子商务(网店)经营,并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“网络创业认定”合格的,可同等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。其中,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奖励。

  此外,我市还将加强创业平台建设,引导和鼓励各类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创业园、电商创业孵化园等创业平台的建设,根据其建设情况,入驻创业实体数量、带动就业人数等,经认定,对创业园给予10万—50万元的建园补贴;对渔农业创业孵化基地、服务农村电商发展的物流企业给予2万—10万元的补贴;每年对创业平台进行考核评审,对扶持创业成效明显的可给予2万—10万元奖励。